上班时间交通事故使他人致残
更新时间:2009-08-15 10:56:16
问题描述:
你好,是这样,我老公是公司的业务驾驶,在上班时间,送完货,返回公司途中,开面包车,车速为50左右,撞了周某(周某:61周岁,当时正逢大雨,开始是站在路边,不知为何突然他低头推着电瓶车横穿马路,没有看左右两边),老公刹车来不及,撞倒后,一边打电话报警一边下车查看,周某一直在叫“救命,快送我去医院”,由于120一时没来,得到交警电话上的口头同意,自己直接开车送周某去了医院。手术很成功,医生说瘫痪应该不会,脚可能会有点残疾。面包车是公司的,。保险交的是强险和商业保险。目前交警检查报告出来车辆的刹车等状况都正常。现在保险还没下来,家属垫付了3万,公司垫付了抢救费+住院费1.5万。现在住院费已经告急,但是我们没能力拿钱出来,公司老板在交警责任判定下来之前也不肯付钱。
我想问一下:
1.如果医疗费+后期索赔超出了保险索赔限额,那么多余的赔偿应该是由我老公承担还是公司老板承担。
2.我老公有无刑事罪?
3.如果责任判定下来后,老板依然拒绝赔偿,那我老公是否要承担责任?
4.说得直接点,不管周某康复情况如何,老板是否愿意赔偿,我老公是否都没有刑事和经济方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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