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对方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更新时间:2009-08-13 10:46:20
问题描述:
我丈夫是一名农民,于2009年7月13日被一家工厂雇佣至甘肃省甘南地区夏河县从事铁塔安装工作(海拔4300米),该工厂未给工人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尤其是高海拔地区施工作业必备的氧气供应设备)和必要的岗前安全培训教育,亦未对工人例行岗前体检,且没有给工人投任何保险
受害人于2009年7月31日晚死于该工厂为工人安排的临时休息地(工棚),施工地点附近。
我们有三个儿女:大女儿5周岁,二女儿3周岁,三儿子1周岁。还有亦个78岁的婆婆(即被害人的母亲)。我丈夫有一个姐姐,三个哥哥均已经各自组建家庭。
我身体虚弱多病。
事情发生后 对方拒不道歉赔偿
事情发生后经了解该工厂并没有该行业的制作、施工资质;一直借用其他工厂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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