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遭辞退,单位矢口否认
更新时间:2009-08-10 20:45:16
问题描述:
我爱人是某事业单位的一位工作人员,X局进行一次内部的考核并且体检,发现我爱人怀孕,之后没有任何通知,在贴出公布的名单里没有她的名字,后来才知道因为她怀孕将她辞退,于是找了几位领导询问,确定事实后,找到负责全局工作的局长(副,无正职,主持工作),那位局长明显没有很好的劳动法修养,正面指出因怀孕接下来要请假等因此没有继续录用,这些都留下了手机录音。
于是提起劳动仲裁,因该单位用人不合规,长期不签订劳动合同,无任何社保,甚至近六七个月拖欠工资,故我明知道仲裁孕妇辞退只能得到回去上班的最好结果,就以无正式劳动合同等原因要求经济补偿,如双倍工资,补偿养老金等,但若干日后,该局提出一个说法,说该录音里的X局长是一面之词,强调了所谓局党组一直在研究并否认辞退事实,因之前一直不愿意给出正式的辞退通知书,并且录音里我们有明确的点出,但她说,下次我们找工作的时候他们可以给出一个在这里工作的证明等。
现在的问题就是我之前的诉讼里面提出的被辞退,劳动局那边不承认我方录音证据,倾向于支持该局无辞退我方的事实,请问律师该如何处理?是先撤诉再重新以用工手续等不完善重新上诉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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