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相关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09-08-05 13:29:21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一个普通村民,村里有个砖厂,属于集体所有.村里有三个村官.2005年砖厂和我们集体签了合同,那合同经过我们全体村民签字.有效期是4年,我们得到了相关补贴,在2009年2月的时候,又重新签定合同,可是那合同是三个村官自己签的字,而是在我们不知道情况的下签的,现在导致我们每一户村民少得了一万块钱,我想问问,像这样的情况,那份新的合同是否有效?村官是否侵犯了我们集体村民的权利.该怎样维权.谢谢你律师,麻烦你帮我一个小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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