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请律师帮忙解答!
更新时间:2009-07-31 22:12:47
问题描述:
律师你们你好,我的岳父岳母,今年从安徽来台州打工,当时来时是经过熟人介绍去,未签订劳动协议,达成口头协议我岳父母两人做厂方指定的工作每人月工资1800元.在上班不到一个月,我岳父于2月28日下午快收工的时候发生事故受伤.后经过治疗现已痊愈,但经劳动部门鉴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10级,他们从受伤至今都没有上班工作,前些天去当地政府部门进行调解,厂老板不承认10级工伤,也不重新去鉴定,还把我们的鉴定报告原件和医院病历都拿去不还我们.说只给5000元叫我们了结这事,我们不接受,想走司法途径,但是由于当初和厂里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需要厂里老板签字盖章,说明我岳父他是那个厂的工人才可以去法院起诉那个厂,老板不签字盖章怎么办?我们该怎样拿到应得的赔偿款?10级工伤可以获得多少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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