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合同问题
更新时间:2009-08-03 11:14:41
问题描述:
最近我通过中介以78万的低价与买家签了一套二手住宅居间买卖合同并定于今年10月15日完成过户交易,是由于在这之前中介与我签署了一个以4万元包税费和佣金的约定书我才同意以这个价出售该房的,该约定书写明了于契税完税满两年后生效,并在后面用括号注明了是2009年10月13日后(中介认定是该日期),可是后来我们发现判定二手房是否满两年是依据契税的填发日期(12月10日)而不是契约成立日期(10月13日),那么我与中介签约定书是不是仍要按照括号中写明的10月13日生效?如果不是我将自己负责高额税费,我能不能以中介涉嫌欺诈为理由来申请撤销原居间买卖合同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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