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和诉讼时效
更新时间:2008-11-26 18:21:05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在2006年五月到某公司上班、没定合同、因公司欠我工资、我走时就私自收了别人的定货款来顶欠我的工资、是我的不对、我对法律不懂、应该当时去劳动仲裁去诉讼、对方挺狡猾、在我过了仲栽时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我赔偿私自收的定货款、他欠我工资我又没有证具、请问律师:我能在开庭时、向法庭提出要求对方出具是我在他公司上班期间私自收取款的证明、比如、出勤表、工资表、出勤表能证明我的上班时期、工资表能证明对方欠我工资、我在用对方提供的证具向法院起诉、可以吗?诉讼时效是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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