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纠纷问题
更新时间:2008-11-24 17:23:04
问题描述:
我的房子租给别人住,现在乙方单独的说房子被盗了,而我不在现场。乙方现在要求我维修出入的门,因为门被撬坏了。
我的房子一直都是出租的,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现象。而且屋子里有电视,冰箱,热水器,洗衣机,沙发等等,却什么都没有丢。我的房子是老房子,在7楼,不是顶楼。
我觉得很奇怪,乙方只是单方通知我,却没有报警,而且什么都没丢。房子门有两道,撬起来也是很难的。会有人愿意大老远爬到7楼,再花半天时间撬门,却什么也不拿就走么?
我想到报警了,但是现在的警察想必大家也知道,没丢东西他们就不会管的。
我的合同上第5条写着:房屋设施不得损坏,如有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现在问题是我的门损坏了,我能否要求乙方维修呢?乙方现在不愿意维修,并且要求我维修,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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