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是对方原先打字好的,我只需填金额、签名、和印指纹
更新时间:2009-07-23 16:45:20
问题描述:
我在去年12月10日在XX烟酒商行借款20000元,当时欠条是这样写的.XXX向XX烟酒商行借人民币¥20000元,预计在09年03月10日前归还,经双方协商一致,期间利息每月人民币¥600元,利息在每个月初一次性付清不得有误.
出借单位代表已签名盖公章,借款人也已签名盖指纹,出借如期也写清楚.请问这张借条有法律效力吗?需要还他每个月600元的利息吗?我现在觉得压力很大.请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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