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权益遭受侵害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8-11-25 13:49:09
问题描述:
我与陈某共有自建房屋一处占地面积70平米,房屋面积110平米,房地产产权现状为:一是我持土地证,陈某持房产证,二是去年我与陈某签订了共有此处房地产所有权的证明一份(我与持证陈某及证明人等均签字加手印),三是去年已到房产交易中心做过房屋共有交易手续(双方各拥有一半的房、地产),并签有双方买卖协议、已缴纳契税、开具发票(因要变更土地证名称,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而未继续办理房地产权证变更手续)。现该处房屋需要拆迁,陈某和拆迁公司欲侵犯我的权益,拆迁公司只与陈某谈签拆迁协议和补偿,按一户计算补偿给陈某,说我持有的土地证无法取得补偿,难道我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上述其他手续就这样被侵犯了吗?我是否应取得以下权益:一是与陈某共同拥有被拆迁的补偿权,没有我的同意陈某无权单独签订(并享受)补偿协议中的各项补偿,二是拆迁补偿优惠中是否应按两户共有计算安置两套房屋、补偿安置费、计算两户优惠补偿面积(20平米/户)。三是我与陈某实质共有的房屋如未经本人同意拆迁公司按一户给予陈某单独补偿,我持有的土地证和上述其他手续不是一张废纸了吗?我的权益遭受侵害该怎么办?请求法律专家急解燃眉之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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