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购得深圳某处带露台房产。装修时遇到露台纠纷,只在墙上开了一道门,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更新时间:2009-07-15 20:22:42
问题描述:
我刚购得深圳某处带露台房产。装修时遇到露台纠纷,希望各位能帮忙解惑。非常感谢!
1、露台约30平左右,为公共使用面积,但实际只有我和相邻物业两户可以使用;
2、前业主在两年前入伙时搭建了一间房间,使我购的房产多了一间房,房顶是楼上是3楼的入户花园,只在墙上开了一道门,拆了一面墙就与物业自然相连,不在开发商赠送面积之内;
3、邻居物业尚未入住,想以公共露台为卖点,抬高房价,如果我使用会影响其收益;
4、邻居说之前与前业主协议,前业主搭建一间房,露台则归其独有。但前业主否认该说法,表示未跟他达成任何协议;
5、现在邻居以前业主搭建的房间要求如果我不放弃露台使用,则要上告要求我恢复搭建的房间原貌。
6、在装修前已经管理处同意可以美化露台并使用。
露台已经贴上瓷砖,门和楼梯也做好了。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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