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在1981年在津南区某村申请宅基地一块,并且自己投资建三间房,当时我们结婚了。我打官司能行吗。
更新时间:2009-07-16 15:41:59
问题描述:
我丈夫在1981年在津南区某村申请宅基地一块,并且自己投资建三间房,当时我们结婚了。1993年,我的老儿子把房子卖给了河北省的一个农民6300元,我们都不知道,就是卖方我儿子的签字,买房河北省的那个人。我们一直住在闺女家,我儿子告诉房子租出去了。我丈夫2001年去世。2007年河北省的那个人又把房子卖给了我们本村的一个村民4万元。2008年我们村占地拆迁,我才知道这个事情,我打官司能行吗。。。。。。。我代老人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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