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清晰,是否可以直接申请支付令?具体怎样做?
更新时间:2009-07-15 15:00:45
问题描述:
2009年6月11日,我驾驶一辆新购置的汽车外出时,在并州路与对方所驾驶的车发生碰撞,造成我车辆右脸严重变形,内部防侧滑装置等损坏。
经交警现场认定,对方负全责,我无责。
对方的车只有交强险,按规定最高赔付2000元。但是经4S店估损,我的车损失费用一共12585元。对方以“没钱”为由拒绝赔偿,并且找人打电话对我进行人身威胁。
据了解对方是某医院职工,不存在经济能力达不到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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