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当找那个部门做劳动关关系认定。
更新时间:2009-07-07 16:23:05
问题描述:
我是在2008年的8月25号来到广州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工伤事故发生是在2008年9月19日下午4点半左右,我同工友吴光兴在罗岗区火村岗头园大队科学城加速器首期工程的施工现场架设电线,,电线杆突然断裂,当场造成我严重受伤,送医院诊治,经医生诊断为:
1:左手左桡骨头撕脱性粉碎性骨折,2:左距骨骨折,
3:右髋关节脱位并髋骨折。4:左肘关节后脱位,
5: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6:左肘关节骨化性肌炎
因我刚来广州不久,就发生了工伤事故,故还未有签订劳动合同及办理上岗证明,工资卡也未来得及办理。但是我的工资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就发放在我弟弟的工资卡上。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在越秀区水荫路直街西六巷7号,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