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文件规定或说明
更新时间:2009-07-02 09:57:25
问题描述:
由与公房改私房 从2003年开始交收取暖费 由与没有正规的发票和收集 本人并没有交钱 以后也在没有人来收取过 与今年6月20日左右有关铁路相关部门上门来收取暖费 并一次性 收取2003--2008年 5年的取暖费 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是必须全交还是只交一部分
在有就是由03年开始冬季取暖的温度始终不达标 尤其是07 08 两年冬季室内温度平均在10度 左右
对于以上情况 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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