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解聘员工经济补偿咨询
更新时间:2009-07-01 13:26:09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2002年5月进入公司,2007年12月跟公司续签三年合同,合同中只有标明基本工资750元,实际上每月工资2650元,工资单上注明是清凉费1900元,但是每个月的社保、医保都是按照2650元计算,昨天公司口头通知我要解聘,请问一下,我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是否要公司正式的书面通知才算通知送达呢?还有公司是否算是非法解聘员工呢?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