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告教委或者学校侵犯教职工代表的民主议事权和违反教育法,侵犯教师平等参与竞争的权利吗?
更新时间:2009-06-30 17:10:49
问题描述:
按重庆市要求教育系统要进行职称聘用改革,上级的文件要求任何单位的职称聘用改革方案(含岗位等级条件,岗位说明书,量化考核方案三个)必须经过三上三下,反复讨论酝酿,最后必须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投票表决,经三分之二以上赞成方可以执行,但学校仅将其中的量化考核方案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投票表决,而在其中的岗位等级条件中加进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和学校管理工作)一年以上作为资格条件之一,这样绝大多数一线教师就丧失了参与竞争上岗的资格.而该职称聘用改革方案已经教委批准,学校正执行中..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