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两个案子是同一执行人,是否可以并案执行
更新时间:2009-06-18 13:17:21
问题描述:
各位好:我是吉林的,
我在事业单位工作,去年3月和丈夫离婚,离婚时答应给他三万块钱,到今年4月1号到期,到期后,我没有按期给上他,他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现在把我的工资给冻结了,法官说,工资一旦冻结,半年内不能取工资,这样的话,我和孩子失去了生活来源。
当时离婚的时候,考虑到他那时腿受伤半年,没有完全恢复,他没有固定工作,所以当时孩子归我抚养,没有要求他拿抚养费,现在我工资被冻结,生活出现困难,抚养孩子很吃力,我想申请抚养费,他是非农户口,抚养费是怎么计算的,我的这些债务可不可以从抚养费中扣除,我该怎么样申请才最有效,对我和孩子有利。保险费是否可以一起申请?如果法院判决生效,两个案子,就是刚刚说过的那个强制执行的案子,这两个案子是否可以一并执行,
听说有新的城镇和农村居民生活标准,这个和抚养费有关吗,这个信息准吗?
麻烦各位在百忙之中帮我解答一下这个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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