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纠纷
更新时间:2009-06-18 11:36:18
问题描述:
我从小和我的爷爷和奶奶住在一起,在2001年爷爷和奶奶办理了赠予公证书,将他们的房屋赠予给我,赠予书上写着爷爷和奶奶有永久居住权,并且在两个月内办理过户手续,但我们没有办理过户手续,2002年我的爷爷去世了,之后房屋拆迁,拆迁协议上是奶奶的盖章,我拿了拆迁的钱再贷款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户口有我、奶奶和我女儿,现在我的姑姑和叔叔以我奶奶的行动不便为由,提出目前的房屋奶奶应该有一份,要求我将此钱拿出来,让奶奶自行居住,请问目前的房屋是否有奶奶的份额,如果有这个份额一般是如何计算?另外如果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请问公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了这个事,家庭矛盾已经很大,麻烦各位了。 如果公证书无效,是因房屋拆迁公证书无效,还是因未过户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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