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得回吗?
更新时间:2009-06-10 10:15:04
问题描述:
债务人是江西人,我是浙江人。
四年前他向我借了19000元钱,至今未还。当时他给我打了两张借条,不过借条上没写明还款日期。几个月后我们失去联系,我只知道他的大概住址。
债务人很可能想逃避这个债务,常年在外打工。这个钱是否就很难要回了?如果我要起诉,各方面费用一共大概要多少钱?其中包括哪些项目费用?是否可以在温州起诉?我是否还要出庭作证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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