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保胎期间的工资待遇
更新时间:2009-06-06 16:30:47
问题描述:
今年4月份我查出怀孕了,但是有先兆流产症状,刚开始没有休息,但是4月30号晚上出血量很大,到医院检查,医生说让保胎,需要卧床。我当时是和我的主管领导口头请假,4号上班将工作交接了一下,在家休息。5月8号的时候再次出血了,还是不能上班,又打电话和领导请假了。5月19号的时候再次出血,又继续请假,说大概还得一个多月,胎儿稳定一些大概7月份才能上班,主管领导让我和公司的经理直接说,我又给总经理打电话,总经理表示很理解,让我在家好好休养,并告知已将我的工作岗位做了调整,休息好了再上班,这样我就一直在家休息。目前有一个多月了,昨天我单位的考勤员给我打电话,说我上个月一个月没有上班,所以工资一分都没有,让我近期将养老和医疗保险个人部分交给公司,公司的部分公司给交。
我想问一下这样做合理吗?我在请假期间都是口头的,我到公司后也没有见到过规定说需要请假条之类的东西。我两次出血在医院都有就诊记录,但是医生当时也没有给我开具病假条。我也没有想过假条的事情。因为公司说过是弹性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6天,所以有事请假只要说一下,也不扣工资,就把假条的事情给忽略了。我这种情况还能要回部分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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