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怎样才能解除合同?我的做法合法么?需要赔偿违约金么?
更新时间:2009-06-06 20:44:59
问题描述:
我于2005年7月大学毕业,同年10月在某医院试用,06年元月签订劳动合同,有效期五年,但因为06年未考到职业医师证,医院私自停止了合同,停发工资、奖金及社保(在我前面及后面的几届均无此现象),06-07期间一直单独值班(生活费自理),我于07年考到职业资格证,等证件发下时医院于08年元月与我签订合同,时效也是五年,09年五月因考虑回家上班,于7日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现已过一个月,医院说合同没到期,不放人,扣留我的医师资格证及社保。(合同没提违约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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