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获得法律支持吗?该怎么走程序?
更新时间:2009-06-06 08:27:30
问题描述:
05年11月进入1公司工作,注册地在海淀。没签合同,没上保险。公司法人名存实亡,失踪多年,都由张姓老板幕后操控经营。07年10月,张联合1公司4人合资在西城区注册了2公司,并把当时在职员工一并转到2公司所在地西城区办公。1公司在海淀租了一间房作为办公地,更改了注册地址,实际是空房一间。08年1月公司用2公司的名义和我签了合同,为期两年。期间1公司和2公司都存在并有经营状况,公司所有员工都同时为两个公司工作。09年5月底公司以经营不善为由提前解除合同。并且不承认我在1公司的任职年限,只同意按和2公司签的合同赔偿。我想要从我入职起到离职这3年8个月工龄的补偿金(还得加上没提前30天通知的补偿),及没签合同期间没缴的保险。法人不一样,怎么举证是同一人经营呢?注册地不一样,是否要跨区申请仲裁?法律支持我的实际工龄吗?程序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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