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按国家要求给予相应法定节假日的薪资,延长劳动时间,变相降低工资
更新时间:2008-11-11 23:33:31
问题描述:
1.我是在一家民营企业工作,工作的内容是运行值班,原来的工资是1400元(未扣统筹医保),上的是4班2运转,每月10号发上月工资,自从今年7月1日公司把劳动时间修改为3班2运转,并承诺对工资进行上调,开始说是1650(未扣统筹医保),后来说是1850(未扣统筹医保),每月20-25日发放上月工资,自从8月以来实际领导的工资才1410元左右加上个人统筹医保部分的120多元也就1530元左右,曾拿工资调到公司理论,公司解释公司所缴纳的统筹医保部分也算到工资里了,如果那样算工资将近1900左右,我问这样是不是合理;2.自从进公司所有法定节假日都不给任何加班费用,而且工资条也不打月份;3.公司所签合同个人没有留存;4.公司以各种方法克扣员工工资。我想请问一下如何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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