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险理赔方面
更新时间:2013-09-09 11:41:21
问题描述:
2013年3月,我与一骑摩托车的发生事故,造成骑摩托车者受轻伤,并住院治疗,经交警判定,我左转弯没有让直行,负事故主要责任,骑摩托车者没有驾照,负事故次要责任。因伤者提出家庭困难,在交警调解下,伤者在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费及住院费由我先垫付了,伤者出院后,门诊及住院所发生的费用为10960元。事故造成我的车后叶子板凹陷,修车费产生5000元。伤者出院后,由于误工费等问题,跟我及我的保险公司无法达成一致,现伤者有意拖延,不去交警部门处理事故,因此我无法获得我已经垫付的资金的理赔。由于我跟保险公司签订的是电话销售的保险合同,合同约定如有争议,提交仲裁处理。我已经提交了仲裁申请,提出让保险公司赔付我已垫付的修车费5000元,道路救援费200元,门诊及住院费10960元,并担负本次仲裁的仲裁费。我的问题是,我的仲裁请求是否能获得仲裁的完全支持,如果仲裁不支持我的完全请求,我能够获得我所请求总金额的百分之几,如果我对仲裁结果不服,我是否还有途径可以起诉?另外,我的车险是买的全险,包括商业险和交强险,商业险的保额为10万元。感谢您的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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