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加班费计算基数标准

更新时间:2019-08-06 14:47: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加班问题是现在大小企业都很难规避的一个问题,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那么,劳动法规定加班费怎么计算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资料。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点)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劳动法规定加班费怎么计算?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四十一、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自身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点)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计算方法:

  1、日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

  2、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

  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

  4、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提成工资、包干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劳动者,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均按照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办法和标准支付。

  温馨提示:

  1、过节费和加班工资在性质上不同,不能互相代替。加班工资是对劳动者休息时间的经济补偿,过节费虽然也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但带有福利性质,无需劳动者提供额外工作。

  2、由于加班是指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延长的工作时间,因此,在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安排劳动者值班,不能视为加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加班费计算基数是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同时间的加班,其加班费也会不同,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加班费是不少于工资的50%,休息日加班不安排补休的是不少于工资的200%,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是不少于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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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基数怎么计算
工资基数一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二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三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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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以工资项目为基数。
您好,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计算加班费的基数,它是指在法定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应获得的劳动报酬。它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基本工资(或者底薪); 2)技术津贴、岗位津贴:技术、岗位津贴是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是伴随着法定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而产生的津贴; 3)物价补贴: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4)全勤奖:全勤奖是在上满全勤(法定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就要发放的奖金;
加班费的基数是按年计算还是按月计算?
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1、节假日加班费: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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