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单质权纠纷

来源:找法网 已访问21394次
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质权作为重要的担保物权,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处于重要的地位。因此,《规定》将因质权产生的纠纷列为担保物权纠纷下的第三级案由。同时,又按照质权标的的不同,将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纠纷分别列为第四级案由。从法律规定来看,质权主要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并无其他质权形态,所以因质权发生的纠纷依其具体情形,可以直接适用第四级案由,第三级案由基本上没有适用的可能:

  适用本案由还应当注意:

  第一,区分质押合同与质权的关系。对于质押合同纠纷,应适用合同纠纷案由对于因质权产生的纠纷适用质权纠纷案由。质权的成立除有当事人签订的质押合同外,还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为动产交付或者权利之登记。

  第二,注意质权法律规范的适用。除《物权法》外,《民法通则》、《担保法》也都有质权方面的规定,与《物权法》规定不冲突的,仍然应当适用。

法律知识
  •   第三方存单质押,从字面的意义上就可以理解出来,是第一方与银行约定好,为第三方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只是这种担保一般由企业进行,由存单作为质押物,该款项为第三方所用。更多关于第三方存单质押规定,请继续...[查看详情]
    2021-04-08 15:48 2947
  •   原告:河南省安阳汽车运输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学忠,总经理。  被告:河南省林州市临淇镇临淇信用合作社南庄分社。  代表人:殷庆生,主任。  被告:河南省林州市临淇镇临淇信用合作社。  法.....[查看详情]
    2019-08-01 10:48 48201
  • 【案情简介】 2007年12月1日,张某向李某借款2万元,提出可用一套进口高档音响作为质押,保证次年1月1日一次还本付息。李某遂与其签订书面质押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当日,李...[查看详情]
    2019-07-31 20:48 37885
  • 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查看详情]
    2019-07-29 23:34 8964
  • 存单质押纠纷案件处理规则 1、存单可以质押; 2、无效(伪造、变造)存单质押的,质押合同无效,质押人以质押权向金融机构主张兑付优先受偿权的,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其请求; 3...[查看详情]
    2012-12-19 10:53 37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