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是指人们对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能及其他素质的社会综合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护和维护的人格权。名誉权的主体包括公民和法人,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利益,名誉权的基本内容是保有和维护自己的社会评价。名誉权的内容包括: (1)名誉保有权,即民事主体对于自己的名誉享有保有的权利。一是保持自己的名誉不降低;二是在知悉自己的名誉处于不佳状态时,可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改进它。(2)名誉维护权。(3)名誉利益支配权。在审判实践中,侵害名誉权引起纠纷主要有:诽谤、侮辱、新闻报道失实、文学作品使用素材不当、无证据而错告或诬告及因过失致人名誉权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