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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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 在“厦门市联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联友公司称其于2004年8月20日就所购买的闽DT0474号车向被告财产保险公司投...[查看详情]
  • 根据保险公司的主要险种条款汇编介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中的一切险,在保险公司业务习惯上包括“偷窃、提货不着险”在内的11种普通附加险,“提货不着”指“整件提货不...[查看详情]
  •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诉讼代表人段某,该分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叶勇飞,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朱理亮,上海市北方律...[查看详情]
  • 需要注意的是,本《规定》将信用保险合同纠纷列为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下的第四级案由,而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纠纷被列在与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平级的第二级案由,因此,法院立案时应当根据当事人诉争最...[查看详情]
  • 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查看详情]
  • 保险纠纷案件的管辖,《民事诉讼法》有原则的规定,即《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明确...[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