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手机找法网

肖像权纠纷

来源:找法网 已访问24450次
案例分析
  • 向剑波系四川省成都航天中学高96级2班学生,1996年高中毕业升入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医预科专业学习,后进入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学习临床医学。2003年,航天中学通过翻拍其保存的高96...[查看详情]
  • 夏日,和男友一起逛街休闲,没想到,两人的身影,昨天竟出现在网站上。在律师的帮助下,一番交涉后,网站才撤下了这幅照片。网络上,“街拍美女”成风,律师提醒小心侵权。突然成了“街拍美女”...[查看详情]
  • 1999年11月3日,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向在南京出版的服饰导报社下达【(1999)白民初字第1143号】民事判决书,支持原告陈女士关于其肖像权受侵害的诉讼请求,判被告服饰导报社侵...[查看详情]
  • 本案侵犯了小倩的肖像权。《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肖像权是指公民对自己肖像享有的拥有、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查看详情]
  • [案情]原告刘国庆原告张卫国被告孙佳俊被告《某某晚报》社2004年8月20日傍晚,《某某晚报》社记者孙佳俊外出采访归来,在东方广场看到二原告刘国庆、张卫国骑自行车撞倒一位70多岁的...[查看详情]
  • 肖像权的基本内容包括:(1)肖像制作专有权,即通过造型艺术手段将人的外部形象表现出来;(2)肖像使用专有权,即肖像权人对自己肖像有权以任何方式进行自我使用,以取得自己精神上的满足和...[查看详情]
  • 肖像是指通过绘画、照相、雕塑、录像、电影艺术等形式使公民外貌在物质载体上再现的视觉形象。肖像权,是公民对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利益为内容的具体人格权,包含了肖像所体现的精神利益和物...[查看详情]
  • 处理此类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第100条、第120条,《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查看详情]
  • 因肖像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原则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gt...[查看详情]
  • 肖像是公民个人形象通过摄影、绘画、雕刻、录影等形式,能为人的视觉所看到的,在物质载体上再现的形象。肖像权是公民享有的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利益依法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民法通则明确规...[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