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9-05-28 14:1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医疗事故时有发生,但是,并不是所有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情况都是医疗事故。那么,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的区别是什么呢?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二、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断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基本条件:

  1、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原资格、职称和职务。

  2、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犯有医疗过失。

  3、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服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

  4、给病人造成的不良后果,必须符合国务院1987年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方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

  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三、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上的区别。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

  2、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从而在鉴定、赔偿数额等存在明显不同。

  前者主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医学会,医疗过错的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机构。

  通过上文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的知识,我们可以知道在医疗过程中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情况都不一定属于医疗事故。要认定为医疗事故就要看是否具备医疗事故的要件。而且,医疗事故跟医疗过错也是有所区别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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