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医疗事故的条件
我叔叔在车祸中受伤,120接到医院后,家属由于去的较急没有带足钱,就晚交一会,。医生先让检查了X光片为多发性骨折,后被送去骨科,又做了床边心电图、彩超,这样一个多小时就过去了。在这期间没有一个医生去检查病人身体,后来家里来的人发现身上有出血口马上告诉了医生,就进了手术室,但后来不幸还是发生了。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请问医院应该承担责任吗?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找法网律师解答:
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