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江都工商局、江都消协组织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筹备会议,逐项落实活动方案。
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该局将在“3·15”期间深入推行消费争议协商和解制度。这项2006年9月份才初步建立起来的制度,明确了商家在解决消费纠纷中的义务、责任和操作流程,开创了消费纠纷调处工作新局面。据统计,自制度推行以来,江都商城等大型商贸企业依据该项制度主动与消费者达成消费争议和解600余件,因消费者不满商家处理而转诉消协的消费纠纷与同比下降近60%。今年,江都工商局、江都消协将联手行动,在全市6家垄断性行业和年成交额达5000万以上的商贸企业建立推行企业消费争议协商和解制度,完善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形成系统的和解工作机制,将消费争议纠纷化解在源头,努力实现“投诉不出门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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