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8-08-24 14:2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现代社会,国家大力倡导公民的行为应该文明,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总是存在着一些不文明的行为,比如乱丢垃圾。虽然这只是一种不道德的现象,不会受到法律的处罚,但是破坏环境情节严重的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那么,环境污染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环境污染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问题。

  一、污染环境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

  (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环境污染罪立案标准

  (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四)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

  (五)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六)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公私财产损失”,包括污染环境直接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为防止污染扩散以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二、区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环境监管失职罪

  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而环境监管失职罪表现为环境保护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从而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这种严重不负责任主要体现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不尽职责的行为。

  3、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对自然人作为本罪的主体没有限制条件,而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责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单位不构成该罪主体。

  关于环境污染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是要根据具体的案情进行确定的,比如说破坏环境的行为导致他人或者是国家的财产损失的数额达到三十万元的,就应该进行立案。如果大家对于环境污染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小编建议最好找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损害赔偿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02316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如果是同一案件,则按总数计算
诬告陷害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捏造”,是指无中生有,虚构犯罪事实,意图使被诬告者受到错误侦查、起诉、审判等。
绑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
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2)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绑架罪是行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环境污染的特点是什么
环境污染的特点是什么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骑自行车被电动车撞了,对方肇事逃逸如何解决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环境污染侵权免责事由是什么意思
环境污染侵权免责事由是什么意思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网络语言侮辱女性是否违法?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
如何理解环境污染过错责任推定
如何理解环境污染过错责任推定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环境污染损失具体包括几大类型
环境污染损失具体包括几大类型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外地离婚人怎么在上海买房
法律分析:外地户口在上海买房需要同时具备3个条件:1.购房者必须已婚2.购房者原先在上海无房3.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
环境污染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环境污染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连云港改造房屋该怎样给补偿
1、房屋补偿。对房子本身的补偿;2、院内土地补偿。对宅基地院内的土地补偿;3、院外小菜地补偿。对宅基地院外小菜地的补偿;4、装饰装潢补偿。吊顶、地板、门窗、墙纸
我是沈阳于洪区,我在以前我们那地方动迁,每人都交最低生活保障金
法律分析:必须重新认定、申请。可请户口迁出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低保发放的截止日期,然后,到户口迁入地民政部门申请低保。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
拆迁安置房与开发商的房产产权纠纷?
法律分析:拆迁安置房产权齐全的话和普通房一样买卖过户,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交易意向后按下面流程操作:1、买卖双方商议好房价签好合同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