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员工
更新时间:2012-07-15 02: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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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我是公司的出纳,由于公司库存笔记本丢失4台,公司要求出纳全部赔偿,与公司无关,可是出纳没有拿笔记本,当初就少4台,向经理报告过,可经理没有管,当时接货签子也是别人签的,事过3个月了,现在笔记本找不到,公司要求出纳一人赔款全部金额,并扣除出纳的工资,说是从工资里面扣,公司与员工也没有签任何劳动合同,经理不给发工资,出纳就从公司营业款拿出两千元作为上月工资,现在经理要告员工,员工该怎么办,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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