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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以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为由不开拆迁相关信息合法吗?

找法网原创 2016-12-01 14:38:22

对于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证明、拆迁计划书、拆迁方案等相关政府文件信息,是否涉及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是否属于法定公开范围?政府部门能否以上拒绝公开呢?这些都是利害相关人所关心的问题。

想要了解拆迁相关信息,政府不公开的话,关键在于确定该信息是否属于不可公开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除应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第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又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对于面积较大或者户数较多的拆迁项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核发拆迁许可证前,就拆迁许可有关事项召开听证会,对拆迁许可条件,特别是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听证。

补偿安置资金的存款证明、拆迁计划书、拆迁方案属于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应当依法予以公开;因此,以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开拆迁文件缺乏法律依据。

当事人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政府行政部门又以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开的,建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权,实际情况较为复杂的,建议最好找个信息不公开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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