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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多久?

找法网原创 2017-02-17 17:48:37

生活中,有人因涉嫌犯罪而被司法机关监视居住的,尽管犯罪嫌疑人仍有较大自由的,但毕竟被限制了自由,行为处事都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因而,对不少人来说,监视居住到底有多长时间,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多久?

现行《刑事诉讼法》只是规定了监视居住的最长时间,并没有对最短时间做出限定。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检察院及法院采取监视居住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也就是说,司法机关最长只能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六个月,逾期未解除监视居住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实践中,当监视居住达到监视居住通知书约定的期限或达到六个月的,犯罪嫌疑人就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解除监视居住了。要是公安机关不解除又不变更强制措施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投诉复议,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时必须遵守五大规定

当犯罪嫌疑人符合监视居住条件时,司法机关按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出具监视居住通知书,然后就会放人了。但是,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守以下监视居住的规定,否则,将会被司法机关行使拘留或逮捕: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以外的其他人;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其实,尽管因涉嫌犯罪而被监视居住,非常不好,但总比在看守所里面待着好,所以最好不要违反相关规定。要是对监视居住的时间、解除、变更等存有疑问的,可以找个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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