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原创 1970-01-01 08:00:00 此文已帮助过 0 位用户
对在服刑期间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法律上确定了减刑制度,但是被判处刑事处罚后,法院认为犯罪分子已有悔罪表现,考虑到其放在社会上不致再危害社会,那么便会缓期执行处罚。如果缓刑期满,犯罪分子表现良好,即可以不再执行,具有较大的自由权。
不过,因为当前法律适用缓刑全凭法院判断,所以难以确定是否可以被适用缓刑,但是,适用缓刑首先需满足法定条件。所以,如果犯罪情节不重,又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等情节考虑的,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进行辩护,争取获得较轻判决,以便被法院缓刑。
可以,但是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1、行为为人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2、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3、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相关法条参考:《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的;
2、有悔罪表现的;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相关法条参考:《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规定
首先,故意伤害他人构成刑事犯罪的,当事人达成和解仅限于民事范畴,不能绝对免除刑事处罚。
其次,故意伤害他人被依法判刑,满足以下条件的才可以适用缓刑:
1、被判处拘役、短期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确有悔罪表现,不至于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被判缓刑,意味着被确定刑事处罚后,法院缓期执行处罚。犯罪分子安分守己,遵守缓刑管理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所以可以不用坐牢。
可以,按规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且犯罪分子不属于累犯,即可以适用缓刑。
不属于刑事处罚,缓刑是根据犯罪分子的具体情况作出的一种缓期执行。
我国规定的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不包括缓刑。
被法院判处缓刑后,意味着犯罪分子可以过正常的社会生活,但是必须接受社区矫正管理,遵守缓刑管理规定,并不是真正“没事”。
等到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才属于没事。
除了要遵守缓刑管理规定,一般不受影响。
不过,在缓刑期间犯罪分子要遵守以下规定:
1、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2、遵守会客的规定;
3、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要经考察机关批准;
4、被判处附加刑的,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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