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认真贯彻法律法规,规范劳务派遣行为和用工行为,该局即日起对全市范围内的劳务派遣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据悉,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劳务派遣行为及用工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并提出了更高要求。此次展开的劳务派遣情况调查,调查对象主要是在我市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及备案的劳务派遣单位,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劳务派遣单位的基本情况、派遣劳动者人数、派遣岗位性质、跨地区派遣劳动者人数、劳务派遣协议期限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反映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情况。相关数据以2014年12月31日为准。
市人社局提醒,劳务派遣单位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数据,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将对填报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对不按规定参加调查工作和不如实申报的劳务派遣单位,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予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