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执法规程
更新时间:2012-12-27 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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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责令提前纳税有明显的转移、稳匿迹象责令提供纳税担保不能提供担保报经市(县)局长批准冻结;扣押查封在限期内缴纳税款解除保全措施限期满仍未缴纳税款报经市(县)局长批准扣缴税款;拍卖、变卖抵缴税税收保全界线: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
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责令提前纳税→有明显的转移、稳匿迹象→责令提供纳税担保→不能提供担保→报经市(县)局长批准→冻结;扣押查封→在限期内缴纳税款→解除保全措施→限期满仍未缴纳税款→报经市(县)局长批准→扣缴税款;拍卖、变卖抵缴税
税收保全界线: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须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内。
解除保全时限:自收到税款或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1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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