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合同纠纷胜诉维持原判 中储物流上诉被驳回
更新时间:2014-11-05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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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材(01893)就旗下中材东方国际贸易与北京中储物流合同纠纷事项进一步公布,东方贸易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包括驳回中储物流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案件受理费4.65万元人民币(下...
A(01893)就旗下A东方国际贸易与北京B物流合同纠纷事项进一步公布,东方贸易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包括驳回B物流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案件受理费 4.65万元人民币(下同),东方贸易负担当中的6489元,B物流负担4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44 万元由B物流负担;及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A针对上述案件涉及的应收债权,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谨慎性原则在2013年度财务报告中按照个别认定进行了减值计提,因上述诉讼最终执行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董事会暂时无法准确预测事件对公司损益的最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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