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撤销宣告失踪、死亡人员恢复户口注意事项

来源:  作者:  日期:09-12-16

  请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以便审核是否符合现行规定。

  一、申办此类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1、人民法院判决书;

  2、《居民户口簿》;

  3、《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租用公房凭证》及复印件;

  4、《 (房屋产权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同意入户意见书》,迁入老年人(六十周岁以上 )自有或承租的住房时,应当由迁入地派出所民警当面征得老年人同意,并由老年人在同意接受的书面材料上签名;

  5、住址变更的还需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二、办理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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