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丈夫出车祸得不到赔偿
近日,读者郑女士致电记者反映称,她丈夫被一辆逆行的摩托车撞成重伤,花费数十万元医药费。但肇事者陈某润刚满18岁没有经济赔偿能力,郑女士索赔无果便起诉法院,但其父母又以儿子已经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拒绝替其赔偿。郑女士希望通过记者了解:“肇事者已成年但无经济能力,其父母又不愿意替儿子承担责任。我该如何才能拿到赔偿,继续为丈夫治疗?”
案件:肇事者已成年,父母不需担责
2013年11月2日,麻章区志满镇畅侃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驾驶摩托车上市场买菜的陈某林被一辆逆行的摩托车撞倒在地,驾驶者陈某润是一名年满18岁的青年,后座上还搭载着一个小孩。陈某林全身多处受到重创,脑出血、腿骨骨折、面部多处受创,家人为其治疗花费了数十万元,陈某林的妻子郑女士多次到陈某润家要求赔偿,但陈某润只向其支付了5000元医疗费后便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无奈之下,郑女士向麻章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润对该起交通事故负责,并承担陈某林的医疗费用。经法院判决,陈某润需向陈某林赔偿医疗费40万元。判决后,赔偿款项迟迟未见,郑女士几度上门讨要不成,陈某润的父母称:“孩子已经成年了,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他自己造成的事故自己承担,我们一分钱也不会出。”
“难道儿子满18岁,父母就不用对其造成的事故负责了么?”郑秀花疑惑地说。麻章区人民法院认为,由于陈某润已经成年,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父母不再是其监护人,因此陈某润的父母不用承担连带责任。这给判决执行造成一定难度,刚成年不久的陈某润没有财产可支付巨额赔款,而陈祝林却等着这笔“救命钱”。
因无钱医治,郑女士只好将丈夫接回家中进行保守治疗,目前丈夫躺在床上生活依然不能自理,“家里现在只有我一个人照顾他,想外出打工赚钱也不行,没有这笔赔偿款,我们连生活都难以维持下去了。”郑秀花抽泣着。
说法:可对肇事者处民事拘留15日且每年一次
记者就此事向多位法律人士反映,具有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黄律师表示,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可要求对方承担全部责任,但对方已成年,无法向其父母进行追责,只能对肇事司机的财产进行确认并查封。
雷州市人民法院的王庭长表示,鉴于肇事者刚成年,且父母不愿意承担儿子肇事的相关法律责任,郑女士只能向法院申请执行肇事者,尽管现在他没有任何个人财产,但将来一旦有时,法院便可向其进行查封。同时王庭长称,如果肇事者拒绝执行赔偿,那么法院可以对其处民事拘留15日的处罚,并且每年可执行一次,直至欠下的赔偿款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