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条件?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二)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三)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50
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
(二)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
(三)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
(四)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保险监管制度,并且该外国保险公司已经受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的有效监管;
(五)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偿付能力标准;
(六)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同意其申请;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保险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