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可以继续租赁吗?这种租赁为何种租赁?
更新时间:2019-08-19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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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答:依《合同法》第236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可以继续租赁或称变更租赁期限。租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而出租人不提出异议,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租赁合同已经延长。原租赁合同的各种条款继续有效。但是,以默示的方式签订合同的,往往容易
答:依《
合同法》第236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可以继续租赁或称变更租赁期限。租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
租赁物,而
出租人不提出异议,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
租赁合同已经延长。原租赁合同的各种条款继续有效。但是,以默示的方式签订合同的,往往容易
答:依《合同法》第236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可以继续租赁或称变更租赁期限。租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而出租人不提出异议,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租赁合同已经延长。原租赁合同的各种条款继续有效。但是,以默示的方式签订合同的,往往容易产生歧义,引发纠纷,也给有关部门解决纠纷带来麻烦。为了明确租赁合同延长期的法律效力,规定超期的租赁关系为不定期租赁,这们容易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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