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适用解除合同的条件,卖方与中介在解除合同时可以适用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看与中介签订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有合同有明确约定解除的条件依照约定解除,如果没有约定,可以依照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简而言之就是当中介没有履行责任,或者有拒缴中介费的情况时,居间合同可以合法解除。
在居间合同中会约定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也会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几日内应当到中介公司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但很多纠纷就产生于这一阶段。主要原因是虽然定金已付,但一方不想继续交易,又不想承担丧失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在出现以上情形时,要注意形成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具体步骤如下:
1、在居间合同约定时间到中介公司,并要求中介公司出具对方不在约定时间签订买卖合同或提出不合理要求造成不能签订买卖合同的书面证明。
2、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指出由于对方未按约定时间签约或造成买卖合同不能签订已构成违约,给出对方一个签约的宽限期,要求对方在该期限内签约,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并将书面通知复印留存,将原件挂号寄送给对方,如无对方地址可寄到中介公司转交。
3、在宽限期规定的时间再次到中介公司,如再不能签约,再次要求中介公司出具证明。
由此,可基本形成对方违约的证据。
个别中介公司的业务员为谋取私利,私自接受业务,收取佣金也不开正规票据,这样,一旦出了问题,中介公司也可以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一定不能被个别业务员打着“少收佣金”或“为了少交税”的幌子所欺骗,不签居间合同。
定金对买卖双方都有约束,如果买方反悔,就丧失定金,如果卖方反悔,就要双倍返还定金。在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之前,一般会签订一份含定金内容的协议,以这种方式将双方捆在一起,以免一方反悔。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提供居间服务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也是一样,只能约定解除或者法定解除,看情况而定。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怎么解除”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合同法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