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 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预告解除;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劳动者依法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和立即解除合同的;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上这些种怀情形用人单位都应支付劳动补偿。
经济补偿数额为:
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补偿。
劳动者的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在倍的,经济补偿表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高于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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