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竣工日期一般均在施工合同中予以写明,往往采用一个时间段或截止日为表现方式,比较容易确定。但由于建设工程本身的特殊性,工程往往不能在约定的竣工时间内完成,造成实际竣工日期常发生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验收合格之日: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验收,当日验收合格,则为验收合格日期,如不合格,经过缺陷部位维修后再次由相关各单位验收,合格后为验收合格日期。
工程按合同竣工后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初验合格后,确定正式验收日期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合格工程交付建设单位或业主之日为实际交付使用时间。住宅还要进行分户验收。
1、完工是指工程已施工完毕(只是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没有相关部门的认可。
2、竣工验收是指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通知有关部门及当地档案中心进行验收,合格后并取得相关资料(可以办理决算及竣工资料移交)
综上,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竣工日期和验收日期有何区别的相关信息,我们了解到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如您对上述有疑问或者还想了解更多的有关建设工程的问题,可咨询找法网的律师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