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出售公房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2-12-11 22:3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可以出售公房有哪些根据沪房地改(2000)259号《关于印发公有住房出售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规定,上海市可出售公房包括:(一)由部队或其他系统单位职工免租使用的房管部门所有的独用成套公有住房,可以出售。(二)产权已转移地方的原部队的住房,可以出
可以出售公房有哪些
根据沪房地改(2000)259号《关于印发公有住房出售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规定,上海市可出售公房包括:
(一)由部队或其他系统单位职工免租使用的房管部门所有的独用成套公有住房,可以出售。
(二)产权已转移地方的原部队的住房,可以出售。
(三)同幢住房内有独用、有合用的,凡厨房间和卫生间由一户使用的公有住房,可以出售。
(四)被拆迁安置的独用成套公有住房,该被拆迁户户口迁入后才能予以出售。
(五)因规划、配套等原因未申请房地产权证的住房不予出售。
可出售公房不可以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