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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郴州市委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郴州市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郴新村组(2008)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3-20

施行日期:2008-03-20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郴州市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郴州市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

2008年3月20日

郴州市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根据市委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的工作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对县(市、区)新农村建设考核,主要考核600个创建示范村的建设情况。

(一)任务完成情况(70分)

1.灾后恢复重建。各创建示范村3月底前恢复正常供电,6月底前工农业生产能力基本达到灾前水平,受灾村民生活得到妥善安置,农村社会和谐安定。计10分,由市农业救灾办公室负责考核。

2.产业兴村。按照“一村一品(业)”“五个70%”的标准,有50%的创建示范村基本实现“一村一品(业)”。计15分,由市农办会同市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乡企局、农经局负责考核。

3.基础设施建设。各创建示范村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三清六改一化”工作。2007年启动的示范村完成70%的“三清六改一化”工作;今年启动的示范村完成40%的“三清六改一化”工作。计25分,其中,清洁工程计3分,由市农业局负责考核;清废旧房工作3分,由市国土局负责考核;农村公路建设情况4分,由市交通局会同市公路局负责考核;农村改水情况4分,由市水利局负责考核;农网改造情况3分,分别由市电业局、郴电国际负责考核;农村沼气建设及配合改厨、改栏、改厕工作4分,由市能源办负责考核;农村信息化的建设情况4分,由市电信公司负责考核。

4.农民素质教育。各创建示范村每户有1人掌握产业开发的实用技术,外出务工人员掌握1?2门劳动技能。计10分,由市农办会同市农业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扶贫办等单位综合考核。

5.社会事业发展。各创建示范村义务教育面达到100%,合作医疗的农民参合率100%,计划生育率100%,农村低保100%,村村都有文化室。计10分,各项占2分,分别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局等单位负责考核。

(二)措施落实情况(30分)

1.创建示范村有联系领导,有包村单位,有工作队驻村。计5分,由市委新村办负责考核。

2.投入增加。财政对示范村的投入增幅高于上年,村平不少于10万元,其中贫困县不少于5万元。计10分,由市财政局负责考核。

3.规划完成。全部完成创建示范村的“五图一书”规划。计10分,由市规划局负责考核。

4.管理规范。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合格村达到80%,优秀村达到30%,示范村达到10%.计5分,由市农经局负责考核。

二、考核办法

采取县(市、区)自查与部门检查,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建立台账。市、县两级新村办要为每个创建示范村建立管理台账,及时准确记载示范村创建的进度,并作为考核依据。

(二)县(市、区)自查。各县(市、区)委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要对照新农村创建示范村的总体要求和本考核办法确定的考核内容,实行季度自查,并在年底前将自查结果报市委新村办。

(三)部门考核。由市委新农村建设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能,每半年对县(市、区)的示范村工作进行单项统计考核。年终按计分标准得出各县(市、区)的单项考核结果,在12月30日前交市委新村办。由市委新村办汇总,得出部门考核得分。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考核方案,采取得力措施,对县(市、区)抓创建示范村的工作情况,作出尽量客观的评价。

(四)年终抽查。年底,由市委新村办组织专门考核组,深入到各县(市、区),按照好、中、差抽取3?5个新农村创建示范村,对照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分,结合各县(市、区)自查、部门考核和平时掌握情况,综合得出各县(市、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得分。

(五)综合评定。按照部门考核和年终抽查各占0.5的系数,综合计算出各县(市、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最后考核得分,排名按得分的高低进行。考评结果报市委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三、奖励办法

对各县(市、区)新农村建设的考核结果,作为市委、市政府年终综合督查新农村建设的主要计分依据,作为全市农村工作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直接计分依据,取新农村建设前六名,在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考核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村建设考核的目的意义,明确考核对象(600个创建示范村),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并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要认真核实各考核内容的执行情况,确保数据真实,事实清楚。严格考核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评先评奖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郴州市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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